日前,创业黑马(300688)发布公告,近日公司作为原告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合同纠纷诉讼,涉案金额约为2371万元。案件已被法院受理,尚未正式开庭。
公告显示,2019年9月24日,创业黑马与被告青岛市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签署《青岛独角兽创新加速基地项目合作执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就助推青岛新旧动能转换,推进崂山产业升级,共建独角兽创新加速基地等的合作达成一致。《协议书》约定,由创业黑马在青岛崂山注册成立独立公司法人,负责基地管理与运营。《协议书》第四章还详细约定了本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自《协议书》签署以来,创业黑马按照协议约定于2019年10月14日注册成立本案第三人青岛黑马加速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岛黑马”)。两公司联合组建运营团队,并在每个运营年度执行完毕后,按照《协议书》约定向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当年度的项目运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书面供被告考核。
创业黑马称,合同履行过程中,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除支付10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和第一年度的500万元项目费用外,并未按照《协议书》的约定按时支付相应年度的合同费用。经多次催促其仍未支付《协议书》约定的应付款项,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
创业黑马认为,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违反《协议书》约定考核义务及支付义务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合法的权益,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创业黑马请求判令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向其支付年度运营费用90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以运营管理费900万元为基数,按2025年8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各年度项目费用应付之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为1,000,356.16元);
同时,请求判令崂山区科技创新委员会向公司支付已完成运营指标费用1,350万元及逾期付款资金占用损失(以运营管理费1,350元为基数,按2025年8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自2025年2月2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5年8月29日为210,821.92元);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23,711,178.08元。
此外,创业黑马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6,271,450.81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5,283,179.76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为988,271.05元。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表示,因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创业黑马成立于2008年,主营业务是为国内中小创企业加速成长提供多元化企业服务,被称为科创服务领域第一家A股上市企业。公司于2017年8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近年创业黑马业绩波动明显,去年交出公司上市来“最差成绩单”,净利润亏损额逾1亿元,较上年同期跌幅为1192.13%。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亏损116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但营收同比降三成。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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